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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淄博市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首批现场资格审查9月1日进行
根据《2019年淄博市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9月1日8:00-17:00
2、地点: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科技楼三楼报告厅(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9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递补资格审查
1、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前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2、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dian.gov.cn/),(查看路径为“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3日9:00—11:00。
4、递补资格审查地点:张店区教育便民服务中心组织人事科(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9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考生应聘信息表、本人签名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登入报名系统打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4、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小学教师0801除外)],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200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
(3)属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国(境)外毕业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5、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属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原件一份。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须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原件一份。
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应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除外)。
四、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由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三)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提交审核材料的复印件。
(四)2019年9月5日早8:00网上(http://60.210.113.57:16006/)打印面试通知单。请随时关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上相关公告或通知。
(五)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请自备零钱。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9年淄博市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张店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2861659
0533-286988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33-2869835(张店区纪委监察信访室)
0533-3148986(张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2019年淄博市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首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张店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