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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 时间:2013-06-03 00:00 编辑:联创世华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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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4个直属学校,拟招聘17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济南高新区组织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济南高新区网站(网址:www.jctp.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笔试、面试的时间、内容、范围;面试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到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乘车路线:从甸柳庄乘123路公交车到高新区管委会下车,往南走200米路东即是;或从洪家楼乘321路、311路公交车到舜华路北口站下车,往南走300米路东即是。

    应聘人员报名前登录济南高新区网站(网址:www.jctp.gov.cn)下载《2013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要求规范填写。(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后,内容需详实、准确。

    报名审查材料:①《报名表》(本人签名)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教师资格证(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除外);⑤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⑥在职应聘的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济南高新区组织部审核确认,在济南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供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三)资格审查

    济南高新区组织部、社会事务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符合应聘条件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对审查人数进行统计,招聘计划与审查人数之比应达到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岗位达不到1:5的,可将定向岗位合并到同一学校的相同岗位进行招聘,但不再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施加分。报名信息一经审查,未经济南高新区组织部批准不得更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占50%。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及其他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由社会事务局审核,报高新区组织部同意后,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按面试通知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1、面试方法

    (1)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2)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方法

    面试除采用说课方式外,另加专业技能测试,并且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应聘人员完成指定的操作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

    2、面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7月6日(详见济南高新区网站面试通知),面试地点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统一指定。如有变更,以济南高新区网站面试通知时间为准。

    每组考场考官不少于7人,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核体检弃权或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高新区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高新区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社会事务局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高新区组织部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社会事务局报组织部审核后,在济南高新区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社会事务局提出聘用意见,经高新区组织部同意后,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考试缴费及减免考试费申报

    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40元。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试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2013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联 系 人:姜汉明  梁红雯

    咨询电话:工作日内可拨打0531-88871583,咨询相关问题。

    监督电话:济南高新区组织部监督电话0531-88871627

    附件:1、2013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2、2013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13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济南高新区组织部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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