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和《2011年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定于2011年10月15 日进行体检,请各位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于10月15日早晨6:00准时到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院内集合。
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要服从指挥,听从领队安排;
2、即日起注意清淡饮食、禁酒;
3、体检当日早晨禁水、禁食、空腹;
4、胸透时不带任何首饰(项链),女考生不得穿连衣裙;
5、做尿常规检查时,请取中端尿液;
6、同一组考生的同一体检项目,必须由同一医生检查并签名,如不符合这一原则,体检结果视为无效;
7、携带体检费用340元(交体检医院)、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均为原件)。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