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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淄博市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时间:2012-06-20 00:00 编辑:联创世华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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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推荐:2012年淄博市临淄区事业单位招聘辅导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1名工作人员,其中卫生类岗位招聘72名,综合类岗位招聘79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或淄博籍生源,报考岗位代码为1501-2801的岗位须具有临淄区常住户口或临淄籍生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淄博市常住户口(淄博籍生源)应届毕业生,在临淄区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以及"三支一扶”大学生,不受上述户籍限制,可报考岗位代码为0101-2801的岗位;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

2012年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海外学历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人员的学历认证材料须在2012年6月25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6月27日24:00

查询时间:2012年6月26日-6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6月26日-6月29日12:00

报名网址: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lzrs.gov.cn

具体报名方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参加本次招聘的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到查询截止时间内,考生只能查询或修改信息。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于规定时间内登陆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均用A4纸打印),并于2012年7月6日- 7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后,应聘人员应携带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2012年6月28日上午到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区桓公路9号工商银行大楼511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加分: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由我市招募和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2008、2009、2010年招募和选派)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由我省招募和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笔试成绩加6分,"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审核确认时除出具报名表、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认定材料和在岗证明(服务期满证书)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毕业生要出具聘用单位与本人签署的聘用合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6月28日上午到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区桓公路9号工商银行大楼511室)提交有关材料,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4、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按照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原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报到证的须出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提供本人档案。招聘岗位中要求有研究方向的应另外出具学校或档案中有关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3、2012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书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和同意报考的证明。
4、海外学历除应提供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
超过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的考试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7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均为一科。卫生类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0101-0701)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综合类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0801-3001)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综合写作等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及拟聘用范围的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请登陆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拟参加考核、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同类招聘岗位(卫生类、综合类)中其它岗位的考核、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报考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应回避及报名资格复审等全面情况,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代码为0501-0505、1201-2101的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岗位代码为2901、3001的岗位按照招聘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单位人员结构情况进行分配。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33-7223131、7316375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33-7220357(区纪委、监察局)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1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本专科).doc
附件3:201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研究生).doc

            临淄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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