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面向全县为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五莲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10年以后退伍军人报考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或全日制中专以上。
4、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警察10名(男性)。招聘职位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5日—7月6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报名地点: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五莲县城富强路218号)。
大学生报考应提交毕业证、报到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报到证的,可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退伍军人报考应提交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2012年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务费每人80元。
(二)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到证、退伍证、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报名考试。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7月8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于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法律基础知识与计算机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占50%,法律基础知识与计算机基础知识占5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lhrss.gov.cn)统一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7月11日上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于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向考生统一宣布,并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五、确定初选人员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为先;如学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六、政审和体检
初选人员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检察院组织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初选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管理和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三年),实行编制外管理。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月工资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的80%确定,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633-5226321 监督电话:0633-5213245
本简章由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2年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