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面向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的工作机制,优化区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现面向岚山区各级事业单位,为部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20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范围及对象
岚山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精神,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三)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须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同一单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及要求
见《2013年岚山区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陆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3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岚山中路日照银行办公楼506房间)
联系电话:2619287
3.凡符合遴选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岗位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遴选,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4.报考者须提交的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陆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4月25日下午14:00-1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四)面试
每个遴选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和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指导。
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在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纪检监察、组织、编办、人社、遴选单位共同组织进行,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经过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和调动
拟调入人选按规定程序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遴选单位将拟调入人选报干部管理部门备案,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除涉密岗位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以外,不得限制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报考。
(二)笔试、面试等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对遴选工作中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对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区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五)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013岚山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和报名登记表
区委组织部 区编办 区人社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