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1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日至7月1日(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7月4日。
笔试时间:2013年7月5日上午9:00—11:30
考试内容:医学基础测试和医学专业考试。
(一)医学基础测试
考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医学综合知识及职业素养。
(二)医学专业考试
医学专业考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等,医学专业考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为保障我县公共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和《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细则》(德人[2007]1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1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四)德州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宁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须2013年6月20日前取得);报考县中医院专业岗位的不限户籍。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为准;
(五)本科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执业医师证(不含助理)年龄延长至32周岁(1981年6月20日以后出生)。专科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执业医师证(不含助理)年龄延长至30周岁(198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消的;
(三)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四)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六)本县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不得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日至7月1日(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宁津人事人才网”下载填写《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到县人社局驻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资格审查(县文化艺术中心东侧一楼,电话:0534-5239117);
3、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中心大街邮政局东20米,电话:0534-5216725)。
报名时注意事项:需提交①二代身份证、②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③毕业证及学位证、报到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6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复审,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3年6月20日之前取得。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宁津生源或在德州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填写《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报名资格和报考职位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7月4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录工作全过程。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
考试分为医学基础测试和医学专业考试。
(一)医学基础测试
考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医学综合知识及职业素养。
医学基础测试考务费每人40元。
医学基础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医学基础测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职位录用计划在6人以下(含6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医学专业考试人员,7-9人的医学专业考试人数确定为19人,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医学专业考试人员,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参加医学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13年7月5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医学专业考试
医学专业考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等,医学专业考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医学专业考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医学专业考试时间、方式、地点见通知书。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医学基础测试、医学专业考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折合百分进行公示。医学基础测试成绩、医学专业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医学专业考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按医学基础测试成绩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确定聘用人员后,报考B类乡镇卫生院和C类乡镇计生服务站(合并类职位)的考生,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岗位,按照“高分先选”的方式进行选岗。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察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发出《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宁津县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实行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医学基础测试成绩、医学专业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六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事人才网”(www.njrsrc.gov.cn),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咨询电话:0534-5216725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0534-5221505
附件:1、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计划表.doc
2、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此表自行下载填写)
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