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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招聘面试工作,根据《2013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济人社字〔2013〕6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4日至6日;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13楼1319房间;联系电话,2967927。
(二)审查需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
2、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信;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签署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三)其他事项
1、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规定每人缴纳70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7月13日
地点:济宁市人才大厦。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面试内容和方式
根据不同的专业类别分组进行,面试考官严格按规定程序随机抽取并全程封闭管理,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面试工作根据要求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抽调纪律观念强、业务熟练的同志担任面试工作人员,同时邀请纪检部门的同志全程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职位需求的基本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本单位同类专业(综合类)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