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材料要求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上照片同底版)4张以及符合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其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同时需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在职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信;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条件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必要时可调档查阅。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201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资格审查时间
应聘人员于7月7日(8:30-16:00)将审查材料交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济宁市北湖新区荷花路南首,可乘5路、20路、21路、31路、36路、52路公交车到“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站下车)人事处(办公楼4楼407房间)。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缴费
根据《2013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参加面试人员每人缴纳70元面试费用。
二、面试方式
采用专业加试和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加试40分,说课60分。
专业加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学术水平。采用卷面笔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为2个小时。专业加试成绩与说课成绩一并进行公布。
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基本素养,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及教学方法等。说课内容由评委现场指定。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个专业所有考生说课结束后,考官当场评分,每个考生的评分均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为说课成绩。说课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本单位同类专业(教育类)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加试时间为7月14日9:00-11:00,说课时间为7月15日8:30-18:00,地点均为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内,考场安排及各专业的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联系电话:0537-3617902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