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政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根据前期执法督查工作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聘任第四批执法督察员,欢迎广大市民踊跃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l、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国家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司法公正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及时反映群众和当事人的意见,支持政法部门依法办案;
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重要案件,按照市委政法委安排进行调查研究,督促办理;
4、及时反映市政法部门和政法队伍中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严、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问题,特别是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5、根据市委政法委要求,参与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重大司法改革措施等。
二、聘任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政法工作,联系群众,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敢于监督,乐于监督;
2、一般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务员、律师、农村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
3、有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社会活动能力强;
4、品行良好,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有关事项
1、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需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单位证明等,由本人到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科报名。
2、报名人员经市委政法委审查合格后,发给执法督查证,并在全市公示。
3、报名截止时间:10月20日。
联系电话:84358081 联系人:刘秀良
中共平度市委政法委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