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根据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下列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见附件),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本人于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厅(淄川区般阳路266号)进行资格审查,不准代替。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201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2)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或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人员证明信)、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留学生还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非淄博市常住户口的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档案管理等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4)有工作单位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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