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进入面试考生:
请按照以下要求和时间凭笔试准考证将所需证件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证明类材料不需复印)提交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张北路2940号)。
提交材料要求:
除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习工作经历栏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栏手写)、《诚信承诺书》(考生签字并注明身份证号、日期)、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01年后毕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毕业证书同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外,对应本人情况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派遣期内(2011、2012、2013年毕业)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
2、在职人员、已与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见附件1);
3、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除提交相关资料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或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期满证明。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2。
二、材料装订要求:考生自备档案袋,袋外贴上材料目录并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岗位代码,证件材料原件在上,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照片袋(内装照片,袋外注明姓名、岗位代码)-报名表-承诺书-毕业证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页均复印)-户口簿(只复印索引页和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
三、提交材料时间:
2013年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四、其他有关说明:
1、证件及材料收齐后,由县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集中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有权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2、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县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不得瞒报、漏报有关信息,对不如实提供本人情况的考生,除取消应聘资格外,将向有关单位通报,责任由考生自负。
4、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复印本人身份证正反页并在下方手写书面的放弃声明,内容包括应聘单位、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传真到:0533—8182713。
5、尚未打印报名表、承诺书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有变化的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上交的证件原件返还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服务基层情况证明(格式) 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