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体检合格现进入考察考核阶段,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综合鉴定
1.思想政治方面;
2.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方面;
3.学习、工作方面;
4.廉洁自律及生活作风方面;
5.社会实践方面;
6.人际关系方面;
7.有何特长;
8.有无参与法轮功;
9.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10.不足;
11.综合评价(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所有人员需出具有无刑事犯罪(违法)记录证明。
(三)单身(已婚)人员还需出具父母(配偶)所在单位(街道)提供的遵纪守法等有关情况的考察材料,加盖单位(街道)公章密封。
二、组织形式
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学院)对考生在校期间的各方面表现情况做出综合性的书面鉴定(加盖院、校公章,并密封),并于2014年7月10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往届毕业生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由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对考生在社区(工作单位)期间的各方面表现情况做出综合性的书面鉴定,加盖社区及所在办事处(工作单位)公章并密封,并于2014年7月10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有无刑事犯罪(违法)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公安处出具,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7月10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单身(已婚)人员出具的父母(配偶)所在单位(街道)提供的遵纪守法等有关情况的考察材料,请于2014年7月10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联 系 人:青岛市李沧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2—87614201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李沧区教体局人事科236房间
邮政编码:266100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