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按要求提交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简章规定依次递补。
提交时间:2014年8月4日—8月8日
提交地点:县人社局三楼录用流动股(317室)
联系电话:0534-8106117
一、公安类岗位需要提交:
1、毕业证、学位证;
2、报到证;
3、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二、一中教师岗位需要提交:
1、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2、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3、报到证;
4、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
三、乡镇普通管理岗位需要提交:
1、毕业证、学位证;
2、户口本(本科学历考生提交,研究生不提交);
3、报到证;
4、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5、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工作单位允许报考的证明;
2、为便于审查和存放,请考生自备档案袋,所有证件装袋并在封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及材料内容。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