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需对综合类、卫生类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体检,考核和体检工作同时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
考核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一)由被考核人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现象证明材料一份
1、已落实户籍关系人员由户籍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现象证明材料;
2、未落实户籍关系人员,由原毕业学校保卫处提供证明材料,并带户口迁移证到原学校所在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现象证明材料。
(二)提供的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一份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应否回避及是否是“法轮功”练习者等方面情况。
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其他未就业人员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办理人事代理人员还应提供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
现实表现材料由相关部门盖章并密封后,与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一起由被考核人于2015年8月4日前交到人社局干部科。
二、体检
请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务于2015年8月4日早6:40前在淄川实验中学(地址:淄川区松龄东路132号)门口集合,不准迟到,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380元/人,自带),体检表从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下载并填写装订提交。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注意:
(一)下载(统一用A4纸)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故意隐瞒病史的后果自负。
(二)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同时上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
(三)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对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5、检查完毕后,仔细核对体检检查项目,确认无漏项后,方可就餐。
6、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7、考生可穿正装或便装,但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明显标志,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8、体检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考生家长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9、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咨询电话:0533-5282275
点击下载:
1、2015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综合类、卫生类)
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