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吸引更多的高素质卫生专业人才回邹工作,加强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力量,服务群众健康,经研究决定,实施2024年“杏林归巢”人才回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引进数量
(一)实施范围。邹城市外事业编制或备案制管理的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邹城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4年7月23日前。
2.原邹城市户籍(提供公安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
3.邹城市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结婚登记时间截至2024年7月23日前。
(二)引进数量。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名。
二、资格条件
(一)政治品德优秀,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试用期已满并办理完成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后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相应岗位其他要求。
(六)人员管理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规渠道进入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且手续齐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试用期内人员。未经具有用人主管权限单位审核同意人员。其他不符合调配政策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有违法违纪情形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安排原则
(一)人岗相适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空缺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做到专业匹配、人事相宜。
(二)岗位回避原则。拟引进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
(三)服从调整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取得现工作地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填写《2024年邹城市“杏林归巢”人才回引申请表》,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不能提供的,不接受报名。
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医师资格执业证书、资格证书;
4、无犯罪证明;
5、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符合“实施范围”第3条的,还需提交:结婚证或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非同户的须提供原始户籍关系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
6、岗位条件中涉及到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将以上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和《2024年邹城市“杏林归巢”人才回引申请表》(PDF版)、《2024年邹城市“杏林归巢”人才回引信息登记表》(EXCEL版)放在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 命名的文件夹内,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cswsjrsk@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
报名申请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17时止,以邮件接收时间节点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以上相关原始材料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审验原件,留存有关材料。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引进,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依据公告实施范围和资格条件,对邮箱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二是根据工作进度,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审查材料,审查后留存《2024年邹城市“杏林归巢”人才回引申请表》等原件。按照审查结果,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数量,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并适时发放《考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一经发现申请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试确定。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采取面谈或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确定拟引进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80分。相关结果、成绩在邹城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邹城市卫生健康局根据相关资格条件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医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调配。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邹城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
五、使用和待遇
本次人才回引人员为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备案制工作人员,结果报市委编制、人社等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回引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且承诺五年内不得辞职、不得主动申请岗位调整。回引人员工资待遇、岗位聘任等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
(一)此次“杏林归巢”人才回引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等各项程序工作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537-5117336,工作邮箱:zcswsjrsk@163.com
附件1:2024年邹城市“杏林归巢”人才回引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2024年邹城市“杏林归巢”人才回引信息登记表.xlsx
邹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3日
http://www.zoucheng.gov.cn/art/2024/7/23/art_24190_2835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