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山东省莱州市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6月10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6月10日上午7:00前,持相关证件及材料到莱州市实验小学(莱州市小十字巷4号)考点报到,证件不齐或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违者将视情况予以警告、取消面试资格、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等。
2.考生集合后,实行封闭管理,携带的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考生随身携带物品放到指定位置。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根据抽签结果,面试考生佩戴面试顺序牌进行面试,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笔试成绩名次等任何个人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场,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
5.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招聘主管机关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等额体检。体检初定于2023年6月12日,体检考生须于6月12日上午5:20前持相关证件及材料到莱州市政府南门(莱州市府前街96号)集合。
体检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由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约600元、多退少补),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统一收取。
3.请根据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4.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进行,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5.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将给予其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如发现需进一步治疗的疾病,考生须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到指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由医务人员视情况确定是否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8.参加体检人员要遵守体检纪律,服从组织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参加体检。所带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弃权人员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
附件:2023年山东省莱州市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xlsx
莱州市委组织部
莱州市人力资源社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