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李沧区2023年面向国内部分高校定向选调事业编制优秀青年人才公告》,现将初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初选方式及内容
采用网络系统远程视频形式,由评委通过网络视频与考生以答辩交流、面谈讨论等方式进行初选。
二、时间安排
(一)考生模拟测试
2023年3月20日上午8:30—3月21日下午18:00
(二)正式初选
综合管理岗位:2023年3月23日—3月25日
金融财务岗位、工业信息管理岗位、城市规划建设岗位:2023年3月26日
初选开始时间:上午8:30开始 下午13:30开始
考生个人正式初选时间、考场安排及顺序号将在模拟测试后在微信小程序显示,请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初选。
三、初选流程
(一)模拟测试
参加初选模拟测试的考生(不分报考岗位)须于3月20日上午8:30—3月21日下午18:00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进入模拟测试(用户名为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手机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点击“进入初选房间”按钮,进入初选等待房间,再点击“模拟初选”按钮,确认画面能够正常显示,模拟初选结束后点击“完成模拟测试”按钮。(考生需选定网络信号正常、环境安静的房间)。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18562803179。考生因未参加模拟测试影响正式初选的,责任自负。
(二)查看初选信息
参加网络初选的考生须于3月22日上午8:30后扫描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登录点击“我的报名”菜单,并点击“进入初选房间”查看初选时间和初选顺序号,并提前做好网络初选准备(应选定网络信号正常、环境安静的房间)。
(三)正式初选
考生应根据正式初选时间、考场分布安排及考生顺序号,携带本人身份证(正式初选需向考官展示正反面),在初选开始前30分钟查看网络连接情况,找到合适位置固定手机后,扫描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登录并进入“我的报名”,点击“进入初选房间”按钮,进入初选等待房间等候,并提前阅读相关注意事项。等待页面将显示当前排队人数,考生可据此了解初选整体进度,请预留充足时间等待考官邀请,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进入初选房间或无法正常进行初选的,责任自负。
参加初选的1号考生应至少提前10分钟在初选等待房间等待考官邀请,当1号考生手机端弹出确认窗口“考官邀请您视频通话,请点击确定进入”,即可点击“确定”进入房间,初选开始;2号考生应提前5分钟进入初选等待房间等候,考生端将显示前面有0人排队;3号考生端将显示前面有1人排队,以此类推。
正在初选的考生如因手机来电、接收其他微信音视频通话或个人网络原因中断视频通话,则将进入1分钟倒计时,如1分钟倒计时内重新接入视频通话,可继续进行初选;否则将视为放弃。为防止初选过程因手机来电等原因造成中断,建议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免打扰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比如:将手机开启飞行模式,连接安全、稳定、流畅的Wi-Fi网络参加初选;若使用手机移动数据网络,可设置无条件呼叫转移或拒接所有来电模式;将手机铃音设置为静音模式等。
四、初选环境要求
(一)考生应在封闭、安全、安静且光线充足的环境中独立参加初选,场所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不能放置任何和考试有关的书籍、影像资料等,除初选所用手机外不得携带其他电子设备,不得佩戴耳机、耳麦参加初选,不得遮挡手机话筒。
(二)初选过程中要求考场环境始终保持安静,注意拍摄效果,请不要背光、逆光拍摄,避免造成画面偏暗或者模糊等现象。
(三)为保证画面平稳和角度准确,须固定手机位置进行拍摄,拍摄时应确保上半身、双手和桌面均处于视频画面范围内(考生可提前采用手机前置相机摄像模式对照调整本人与手机间的距离和角度)。
(四)考生不得使用美颜、滤镜等会导致本人图像失真的拍摄模式。不得化浓妆,不得遮挡面部和耳朵,应注意着装得体,不得穿戴有明显标识的服装或饰物。
五、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结合演示视频(详见附件)熟悉小程序操作流程。模拟测试和正式初选时,考生需用手机扫描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请将手机微信版本更新至最新版本参加初选,苹果用户禁止使用8.0.20版本微信参加初选。不得使用电脑、平板电脑等其他设备,并将手机定时息屏功能关闭。
(二)考生在正式初选时,应保持网络连接正常,关闭除微信以外其他所有手机应用程序,保证网络流畅,保证手机有足够电量,避免手机来电中断视频通话。因个人网络不畅、手机卡顿、微信客户端版本等问题影响初选的,责任自负。
(三)考生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初选时一律不得佩戴耳机耳麦、查阅资料、求助他人、对外通讯、请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不得通过伪造证件、证明等取得初选资格,不得录制、拍摄初选内容,不得将初选相关内容向他人透露和传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初选后分选调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选,进入综合测试范围名单将通过李沧政务网“‘李遇’计划选调”专栏(http://www.qdlc.gov.cn/lczt_10/xwlzt_10/lyjhxd/)公布,未进入综合测试的人员不单独通知。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李沧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165328236
技术支持电话:18562803179
监督电话:0532-87630236
(请于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中共青岛市李沧区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8日
http://www.qdlc.gov.cn/lczt_10/xwlzt_10/lyjhxd/202303/t20230318_70736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