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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枣庄市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察体检工作通知
根据《山东省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的有关规定,为扎实做好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检和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人员
报考网站公布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中报考本市职位的考生。
(二)集合时间、地点
2019年6月7日(星期五)早上7:40,在枣庄市会展中心东门广场(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2155号;乘车路线:乘坐T1、T2或B1路BRT至凤鸣湖站下车,向西步行600米)集合,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要求
1、接到本通知的考生,务必于6月4日(星期二)下午5:00前,编辑手机短信“姓名+确认参加体检”发送至18663261500。若放弃体检资格,除发送“姓名+自愿放弃体检”外,要在6月4日(星期二)下午5:00前手写放弃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放弃体检原因,签字按手印并注明日期),发送传真(或扫描电子版)予以确认。传真:0632-8685896;电子邮箱:zzk0632@163.com。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准隐瞒以往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考生在集合地点依次签到后,领取装手机用的信封,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装入信封,写好姓名(未带手机者只在信封上写姓名+未带手机),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4、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注意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胸透时不能穿着带有金属钮扣、拉链的衣服,不能佩戴任何首饰(项链),女考生不能穿连衣裙。
6、考生集中体检,不许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跟随陪同,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选调。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6月10日下午4:00前不通知的即为体检合格(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8、体检费用每人460元,由考生个人负担,只能用现金方式进行缴纳,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现金零钱,交体检医院。
9、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一次,由组织部门指定医院进行检查,体检结果与复检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10、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公正性。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请大家相互监督。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
6月11-16日。原则上6月11-13日集中在省内高校考察,6月14-16日到省外考察。具体时间以考察组通知为准。
(三)有关要求
1、考察时间范围内,考生务必在就读院校等待考察,并保持手机畅通(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枣庄市委组织部,电话:0632-8685896)。
2、考生应掌握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院系党总支负责人、辅导员(导师)等同志的联系方式,以便于考察组与所在学校取得联系。
3、具体考察事宜,由各考察组与考生对接,请按考察组要求做好考察准备工作。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