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山东银监分局批准,由山东龙口农商银行作为主发起人(龙口农商银行是全省首批农村商业银行)的地方股份制银行,是一级法人机构,于2014年3月28日开业。
开业以来,齐河胶东村镇银行按照“小银行、大战略”的指导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经营业绩不断攀升,风险管控水平持续提升。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副行长、客户经理、综合柜员、文秘、财务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金融工作,可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业务创新意识。
(三)除副行长岗位外,其他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体详见各岗位要求。对有从业经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齐河县本地户籍。
三、薪酬及待遇
1、副行长:保底工资10万+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上不封顶。
2、综合柜员、客户经理、文秘、财务人员:月薪2000-10000元。
4、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1500元/月。
5、正式录用后工资按各岗位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起至9月10日止;
(二)客户经理、综合柜员、财务人员应聘者需下载我行《齐河胶东村镇银行招聘报名表》,报名表上须上传近照免冠片,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qhjdczyh@163.com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应聘+应聘岗位+姓名”,请勿使用超大附件邮件,请勿重复发送)。
(三)副行长应聘者填写《齐河胶东村镇银行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发至525079761@qq.com邮箱,或直接与本行行长联系,联系电话18653486066。
(四)我行将严格执行报名保密制度。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请详细填写《齐河胶东村镇银行招聘报名表》,并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核者,我行将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
(三)本次招聘笔试统一试卷,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如未收到相应通知者,即为未入围,不另行通知。应聘资料及信息,我行将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五)招聘过程中,我行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齐河胶东村镇银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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