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齐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2024年齐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齐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综合类岗位60分,医疗类岗位3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1.县人民医院岗位: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政工科;2.县妇幼保健院岗位: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政工科。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办理时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递补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28日下午17:00,递补截止后,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递补资格审查截止到2024年10月29日17:00。递补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特别提醒:递补面试人员,由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派专人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有关考生在应聘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造成个人损失。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尚未打印或遗失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的,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相关材料。面试资格审核结束,将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选调”专题上发布面试公告。请面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关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或因关注网站不及时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后果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齐河县人民医院:0534-8995228;齐河县妇幼保健院:0534-5337239
附件:2024年齐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公示表.xls
齐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http://www.qihe.gov.cn/n30552226/n38238457/n38239018/n78643309/c90218278/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