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东阿县综合类和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本次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规定,综合类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卫生类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5分,现将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信息登陆东阿政务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查询地址(同报名地址):http://39.97.107.149/dongers/info/index.html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综合类:东阿县政府第二办公区217办公室
卫生类:东阿县卫健局五楼511办公室
四、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报名表格和相关材料,送达相应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
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7、应聘限东阿户籍的考生提供户口簿(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含户主页、索引页和考生本页);
8、定向岗位应聘的,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出具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9、应聘限党员岗位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10、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失业证);
1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
1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24年9月11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1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恶意注册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此次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及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3、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人员或递补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手机号码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或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5、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1:2024年东阿县综合类和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东阿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