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根据《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18〕108号)和《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设置
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和条件要求见《2024年冠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冠县户籍或者生源地为冠县,或夫妻双方有一方具有冠县户籍。认定时间截至2024年8月21日之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志愿从事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1日之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8月21日之前取得;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委监委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09:00 —8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21日11:00 —8月24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冠县人才网(http://gx.lcrcw.com)或冠县就业网(https://gx.0635easy.com/)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佩戴首饰,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规格:分辨率120像素(宽)×160像素(高),文件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还需上传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报告要确保清晰、可辨认、信息完整,文件不超过50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B类岗位考生,需打印填写《2024年冠县城市社区工作者B类岗位报名推荐表》(附件2),持推荐表、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工作单位近3年的工资花名册(每年提供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证、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各一份及其原件,于2024年8月18日—2024年8月20日到冠州宾馆(红旗北路31号)2号楼2楼县委社会工作部会议室报名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推荐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报名。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21日11:00 —8月24日11:00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报名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21日11:00 —8月24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
(四)准考证及其他报考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立即下载打印《2024年冠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2024年9月4日11:00 —9月7日0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公布。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拟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报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部门留存。需提报:《2024年冠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的复印件各一份及其原件。
在职人员进入面试人选的,还需提交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签署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按非全日制学历报考进入面试人选的,还需提供报考该学历时的前置学历证书(如:报考成人函授专科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要求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提供相应的高中毕业证书)。
按夫妻一方具有冠县户籍报考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另一方的户口簿。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和处理社区实际事务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入围人选(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考察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以及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具体单位确定后,拟聘用人员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问题影响聘用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
七、人员管理与待遇
(一)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
1、贯彻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积极执行党组织的决策、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和社区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矛盾调处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6、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协商工作,丰富协商内容,协调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协商事项,确保协商成果落实,保障群众民主权利。
(二)根据《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文件规定,执行“3岗18级”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以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管理类)平均应发工资作为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起始标准。
(三)为社区工作者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按规定登记的,应按照初级每月不少于100元、中级每月不少于200元、高级每月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
(四)社区工作者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聘。凡是工作不能胜任,经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或者经评定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或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或者存在《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18〕108号)文件规定的社区工作者的退出机制情形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根据《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18〕108号)文件规定,拓宽社区工作者发展通道,让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脱颖而出。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按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县(市区)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编时,一般应拿出不少于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编总数20%的名额,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考录;聘用期满的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八、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招聘的人员及时关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了解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要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5-5231968
附件1:2024年冠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冠县城市社区工作者B类岗位报名推荐表.xls
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冠县县委社会工作部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