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6月19日-20日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高级岗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
(一)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9日—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递补审查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面试资格审查提前完成的可及时进入递补环节。
(二)资格审查地点
见附件2。
(三)审查内容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向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背面注明应聘人员姓名、报考单位及职位)。
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丢失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21日前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笔试成绩查询端口下载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17日前取得),并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辞职的,提供辞职证明材料。
5.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论文,《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证明中应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提供。
7.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5月。
8.岗位条件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如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职称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的,可先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规培证明,规培证明应由规培单位开具,规培证明中应写明规培单位、规培时间、规培专业,证明须加盖规培单位公章,并做出按期取得相关证书的承诺。
9.请应聘人员自备档案袋,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装入档案袋,资格审查单位留存。
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微信扫码支付)。
2.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如放弃面试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于6月17日下午5点前将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4)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以“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命名,并拨打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进行确认。
五、其他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专栏”发布的公告信息。其他未尽事宜按《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执行。
附件:
1.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xlsx
任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