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度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公布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栏中标注“Y”,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三、集中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7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东部老年活动中心(市南区宁国路13号)。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主动弃权的,招聘单位将终止其招聘程序。因终止招聘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将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有关递补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递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均须在2024年2月之前取得)。
(三)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2),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应聘还须提交经区县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无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无业状态承诺书(见附件3)。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六)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见附件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七)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资格复审时间内由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合格并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及时关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发布的面试有关安排,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及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交材料缺失或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资格复审结果及递补安排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工作中发现考生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未能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532-5198979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名单.xls
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8日
http://www.qdsn.gov.cn/zwgk_8/ywdt_8/tzgg_8/202404/t20240408_79515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