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临淄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临淄经济开发区面向临淄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
面向临淄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中担任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职务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学校、医院)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工作人员5人,主要从事经济管理、招商引资、规划建设、金融服务、综合协调等方面工作。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较强,工作作风认真扎实、吃苦耐劳,具有经济、金融、财会、法律、规划、土建等专业背景,或具有综合文字、招商引资、规划建设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达到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30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国家干部身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报名:未经单位审核同意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档案材料及信息存疑核查不清的;具有需回避情形的;试用期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的方法步骤
1.个人报名。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个人填写《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版扫描成PDF,与《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一起,发送至临淄经济开发区公务邮lzjjkfq@zb.shandong.cn,联系电话:7871286。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凡进必审”,将干部档案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核查不清的,一律暂停有关选调程序,严格把好“入口关”。
3.面谈考察。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逐一进行面谈,考察应试者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应试者工作经验、业务知识等方面对岗位的适应程度。
4.实践考察。根据面谈情况确定实践考察对象,安排到相关部室参加为期3个月的实践锻炼,考察与临淄经济开发区工作的适应情况。
5.研究调入。根据面谈考察、实践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配手续。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关于临淄经济开发区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的说明
1.聘任管理。按照《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20〕3号)、《关于细化完善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政策的有关意见》(鲁组字〔2023〕7号)要求,临淄经济开发区目前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对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到临淄经济开发区工作的,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
2.薪酬管理。聘任期间,实行绩效薪酬制度,按照《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20〕3号)、《关于细化完善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政策的有关意见》(鲁组字〔2023〕7号),根据临淄经济开发区在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考核评价发放绩效薪酬。
附件:
临淄经济开发区
2024年3月8日
http://www.linzi.gov.cn/art/2024/3/8/art_5304_2796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