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情况公告(截至9月21日11:30).pdf
202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情况公告(截至9月20日17:00).pdf
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通过“灯塔-淄博党建”网站(http://www.zbdj.gov.cn/)“202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专栏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岗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聘部门(单位)联系。
(二)报名
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9:00至9月21日16:00。
报名步骤如下:
报名人员登录“灯塔-淄博党建”网站“202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专栏内的报名系统,按照《202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及报名推荐表填写说明》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页面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相应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填报完毕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2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A4纸双面打印)。《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任免机关为区县党委的报区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其中,县级以下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的,需经所在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电子版(JPG格式,大小50Kb-800 Kb)上传至报名系统,并提交报名信息,进入资格初审阶段。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选聘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18日10:00至9月2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五)计划核减及其他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聘计划数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岗位,经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选聘岗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和《202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A4纸,参加面试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