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充实配强基层工作力量,根据省市有关要求,青岛市市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7人。其中,高校毕业生岗位(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66人,卫生专业岗位33人,综合岗位68人。详见《2022年市北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说明表》(附件)。
二、工作内容
根据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工作要求,开展社区入户走访、应急值守、疫情防控等综合公共服务工作。同时,结合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和人员紧缺情况,部分新招聘人员将从事疫情防控辅助工作,期满后返回社区岗位。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国内(外)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报考人员在市北区街道、社区基层工作满1年且目前仍在岗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在市北区街道、社区基层工作满1年且目前仍在岗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5.品行端正,处事公道,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备运用计算机办公的基本技能;
7.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4.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及以下党纪政务处分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8.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不符合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报考条件以及不适宜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录用、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报考要求及有关规定。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09151644),或扫描以下二维码,点击“网上报名”模块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9:00-10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12日9:00-10月17日16:00
查询及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2日9:00-10月17日16: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
(1)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报考岗位另有条件要求的,以及符合放宽和加分条件要求的,报名时需同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上传材料包括:身份证扫描件;户口本(首页、索引页、个人单页)扫描件;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彩色免冠蓝底电子证件照(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导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扫描件;报考人员为在市北区街道、社区基层工作满1年且目前仍在岗的,需上传所在街道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0月12日9:00-10月17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09151644),点击“初审结果查询”模块,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如审核不通过被退回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再次提交。
3.网上缴费确认
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09151644),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市北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在市北区政务网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由考生保存到公示拟聘用阶段。
5.有关事项
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并将核减名额调剂至其它岗位(原则上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占比调剂),具体岗位调剂情况将在市北区政务网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因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时间将在市北区政务网另行通知。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人员,根据笔试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是社区专职工作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服务形式等基础性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及综合写作。
按照笔试成绩,划定最低笔试合格线,按招聘岗位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如同一岗位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全部进入拟面试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查询方法: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09151644),点击“笔试成绩查询”模块,查询笔试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将通过市北区政务网公布。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持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拟面试范围。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市北区政务网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方案和相关要求将在市北区政务网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4.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高为优先录取,如均相同,则加试笔试)。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在市北区政务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程序。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达到规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市北区政务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市北区民政局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工作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在入职前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派遣制,与市北区民政局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按同等身份在职人员工资的80%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市北区民政局统一分配并定岗社区,部分人员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从事疫情防控辅助工作,由街道社区统筹安排使用。在合同期限内,各街道按照《市北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对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管理。正式聘用人员薪酬按照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并随青岛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标准的政策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九、有关说明
1.招聘相关信息在市北区政务网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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