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4名,具体详见《淄博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1年10月8日至2004年10月7日期间出生),驾驶与操控职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8日至2004年10月7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其中应急处突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8);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四)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五)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六)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报考者有6个月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考试考察、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淄博市张店区盛湖路与丰泰路交叉口东北角宴海酒店5楼509房间(山东悦享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777257)。
报名人员填写打印《淄博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粘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到人民银行查询打印)。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其他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报的个人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留存相关材料,报淄博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机构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辅警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x4折返跑、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男子1000米跑成绩按1:2比例确定进人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驾驶与操控职位有31岁以上和30岁以下的人员同时报名的,31岁以上考生的跑步成绩加10秒后与30岁以下人员进行排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职位实有体能测评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三)考试考察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采用百分制计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驾驶与操控职位考生还需通过车辆驾驶技术评估,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驾驶技术和交通安全知识掌握情况,为达标性考核,不计入考试成绩,评估不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人员个人交纳,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辅警的情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家庭成员及近亲属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政治考核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招聘人数不足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其他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或将招聘职位计划调剂使用,具体由招聘机关研究确定。辅警考试成绩半年内有效,市公安局因工作需要补充辅警的,经征求应聘人员意见,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纳入淄博市公安局辅警用人额度管理,聘用人员与淄博市公安局无人事隶属关系,不具有公务员、事业编和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辅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具体岗位根据需要由淄博市公安局统一安排。聘用前已就业的,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层级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按月发放, 试用期内工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辅警试用期满后根据学历确定层级,工资平均3700元左右(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另外特警、高速交警等岗位还享受按出勤考核情况发放的考勤绩效工资,驾驶与操控职位享受特岗补贴。辅警试用期满后参加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享受年终奖;发放制式辅警服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培训、奖励等待遇。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报名、体能测评、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试、考察环节无故放弃等浪费考试资源的行为,将纳入淄博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允许参加淄博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0533-2134216/2189013
本公告由淄博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
淄博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5日
http://gaj.zibo.gov.cn/QWFB/Article.aspx?id=704420&typ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