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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到村任职!2020年泰安北集坡街道农村人才回引计划招聘33人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高新区党工委有关部署,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入实施“五乡行动”,大力推进“育苗升级”工程,着眼于选聘、培养一支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干部后备人才队伍,着力破解农村人才瓶颈制约,为街道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选聘数量及聘期
2020年选聘本土本乡大学生33名,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原则上应为北集坡街道户籍(注:不包括已划转至徂汶景区滨河片区管辖各村)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以后出生)。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肯于吃苦,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工作谋划、人际交往能力,在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4.热爱农村工作,善于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群众工作。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政策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工资由街道振兴置业公司承担。试用期间工资标准为:大学本科学历每人每月2000元,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2500元。试用期半年,正式录用后,按照“激励公平、按绩取酬”原则,把工资报酬与工作实绩挂钩,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工资结构,其中基础工资为大学本科学历每人每月3000元,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3500元。除基础工资之外,参照村“两委”成员落实绩效报酬。
2.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是中共党员且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原则上可选举程序参加村党支部书记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原则上可选举程序参加村委会主任选举。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本乡本土大学生到村任职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严格考察、研究决定、组织体检、公告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方法步骤是:
1.发布公告。街道、村居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各村居直接向大学生户发放通知函。
2.组织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街道组织办(地址:北集坡街道办事处东楼C111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8913615)。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填报《北集坡街道选聘本土本乡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报名表》,表格在报名现场填写。同时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发表的相关文章或成果原件;所在社区(村)提供的居住证明;是党员的要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在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要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
3.资格审查。由北集坡街道选聘本乡本土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审核后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4.面试考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由北集坡街道选聘本乡本土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加分政策:研究生加5分;大学生军官加5分;中共党员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需将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同时上交。以上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严格考察。对拟选聘对象进行政治考察,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纳入选聘范围。
6.研究决定。在听取考察汇报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选,报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7.组织体检。统一组织拟选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是否合格以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为依据,具体体检项目根据相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8.公告试用。以上选聘程序的大学生名单街道、社区、村公示栏公告。公告后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限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转正录用的,签订正式录用合同,一年一签。
六、年度考核
每年年底对选聘大学生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在基本称职及以下的,街道组织办将对其本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等次在基本称职及以下的,将终止聘用。
七、聘期考核
大学生在村工作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且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经本人提出续聘申请、村党支部初审,街道党工委审批同意,可签订续聘协议继续留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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