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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招考公告要求,我市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体能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完成,2016年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类)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招录机关报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定于7月29日组织实施,体检通知将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taks.tars.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 2016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类)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名单
泰安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