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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枣庄高新区招聘雇员39人 4月24日-29日报名
因枣庄高新区产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特委托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3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备有教育部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
5.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6.①全日制本科,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之后出生);②全日制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之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②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有吸毒史或毒品检测为阳性的,受到强制戒毒的;⑤现役军人;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9:00—4月29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9年4月25日11:00—4月30日 16:00。
报名网址:枣庄人才热线(www.zzrc114.com)、微信公众号“枣庄人力资源”。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 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待审核期满,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没有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4月27日 11:00—5月6日 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 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9 年高新区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 40 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初审后,于4月28日 9:00 至 16:00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枣庄市人力资源市场10号窗口(地点: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办理减免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笔试时间:拟定5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学历层次高的考生优先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考生可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将在微信公众号“枣庄人力资源”和“枣庄人才热线”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交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未领取通知书者,视为弃权。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关注有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2.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招录职位实行等额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学历层次高低依次递补。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将有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额相等的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相关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高新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高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参照现行的枣庄市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征缴标准执行。
八、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0632-5362532、8889114(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632-8620177(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请登录枣庄人才热线www.zzrc114.com下载)
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