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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招聘工作人员223人 报名截止3月15日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在校生3万余人。学校现有“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创新引智基地(国家“111计划”);日本工程院院士1人,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外籍俄罗斯联邦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3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领军人才1人,入选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6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4人,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青岛市创新领军人才7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学校设有13个教学院部。拥有60个本科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评为山东省一流学科,机械工程和环境与市政工程评为山东省培育一流学科;拥有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青岛)、工业流体节能与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39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山东省高校蓝色经济区工程建设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北京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治理协同创新基地、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青岛理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23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8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8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2月14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2月14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qu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起至2019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同时发送至学校邮箱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备注栏电子邮箱,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姓名(如“教师1+土木工程+张**”)。
3、报名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青岛理工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该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证明材料:中共党员需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导师签字、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等。
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团队协作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老师 韩老师
电 话:0532-85071082 0532-85071322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邮 编:26603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青岛理工大学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