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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日照市岚山区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简章(6人)
日照市岚山区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是岚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于2016年4月授权岚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5亿元,现有资产约20亿元,全资子公司2家。公司主要从事园区开发和管理,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依法开展园区征地拆迁等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拟招聘普通专业技术人员6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信息处理能力,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创新精神。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6日(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136号(岚山新天地2号楼中国银行大楼6楼 南门进)。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韩坤,0633-2608599、2608878。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可以证明个人能力和岗位要求的材料(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1份(详见附件3)。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二)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岗位报名比例低于1:3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审核人员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后,文秘岗位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招聘采用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笔试。统一命题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是根据命题要求写一篇文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有主动放弃的,可在笔试合格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实行百分制。面试内容为人员综合能力素质和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文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如总成绩分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考察要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做进一步复审。考察合格者统一组织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拟聘用人选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合格者,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地方国有企业相关规定和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公司提供食宿条件。试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组织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工作开展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
日照市岚山区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