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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维护辖区政治治安稳定,促进福山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根据我区实际,2017年烟台市福山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工作,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及其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男性,年龄18-30周岁(1987年8月1日-1999年8月1日);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具有吸毒史的;
6、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资格初审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8月7日(不含双休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503室。
(二)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需在福山人才就业网上下载并填写,网址:http://rc.ytfushan.gov.cn/)、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
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福山人才就业网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常识、时政方针、计算机常识、公共管理等知识。综合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基础写作水平。
2、对部分人员笔试成绩实行加分。
(1)退役士兵加1分;
(2)士官军龄每满一年加0.5分;
(3)在部队荣获嘉奖每个加1分、优秀士兵加2分、三等功每个加4分、二等功每个加8分;
(4)全日制体育类专业大专学历加2分,全日制体育类专业本科学历加4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可重复计分。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4、体能素质测评。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六、体检、政审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排序,仍不能确定,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名单在福山人才就业网上公布。
1、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政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全部实行劳务派遣。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月工资3050元(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5-6356290
监督电话:0535-6356291
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和进入面试范围、体检政审范围公示网站:福山人才就业网,网址:http://rc.ytfushan.gov.cn/。
附件:
1、2017年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