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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服务工作,经区政府研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职级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交通安全检查协管人员100名。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职责及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协助负责黄岛区(西区)范围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男性,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8周岁以下(1989年2月13日至1999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0.8以上,净身高不低于1.75米,体重原则上在60至90公斤之间;
6.须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持有D或E型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7.公安或政法类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部队服役经历、中共党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在黄岛区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或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疾病的;
(8)在校学生或属于实习期间未取得毕业证的;
(9)现在职辅警队员;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心理测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相关环节,按成绩择优录用。
(一)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黄岛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jnrc.com.cn/)网站查看报考简章并下载填写打印《2017年招聘黄岛新区(西区)交通安全检查大队交通协管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招聘简章同时在黄岛区金宏网、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内部办公网、智联招聘及前程无忧网站等媒体发布。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2017年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请考生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青岛市黄岛区新智慧职业培训学校(青岛市黄岛区珠山路37号,珠山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咨询电话:0532-85112123 18562869978
4.报名所需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薄复印件要求复印索引页、户主页、个人单页),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如驾驶证、退伍军人证、党组织关系证明、荣誉证书等),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书写姓名)。《2017年招聘黄岛新区(西区)交通安全检查大队交通协管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一式3份(见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政审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二维码版本)及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报名表及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在签名处按指纹。
7.现场报名时收取报名考试费及面试费110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随时取消报考、考试、体检和录取资格。
(三)面试(含心理测试,与报名同步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整体形象、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有无适合本岗位的情形等。
(四)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宪法》、《刑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
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黄岛区人事人才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见黄岛区人事人才网公告通知。
(五)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名单。若进入体能测试范围最末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则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体能测试范围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项目为: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为上述3项平均分且折算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测试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测试当天每人收取体能测试费60元。
(六)体检
1.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若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最末一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以优先录用条件多者优先;优先录用条件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黄岛区人事人才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青岛汇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时间、地点见黄岛区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240元由个人负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方能被录用。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政审工作由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组织进行。对经体检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进一步政治审查。
(八)录用
根据面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岛区人事人才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青岛汇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
交通协管服务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包干费用3880元(含五险一金、服装费等),试用期三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四、有关说明
1. 交通协管服务人员的招聘工作将由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对于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自行放弃或被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工作。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了解最新招聘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青岛汇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5112123 18562869978
监督电话:0532-55586093
附件1:2017年招聘黄岛新区(西区)交通安全检查大队交通协管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青岛汇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