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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公务员面试群 33431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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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中国保监会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5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确认邮件至huijiguanzhaolu@circ.gov.cn。
2.标题统一按“考生姓名﹢确认参加中国保监会机关﹢××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5日17时前传真至010-66288083或发送扫描件至huijiguanzhaolu@circ.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7日17时前将以下资格复审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到huijiguanzhaolu@circ.gov.cn,包括: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两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蓝底,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交)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格式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其他材料:报考业务监管岗位一的考生,具有精算师(准)资格证书,或中国精算师科目考试(含中国精算师协会认可的可抵免的国外精算师考试科目)的,请提供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并提交全部材料复印件一套。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安排
1.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7年2月27日上午9:00进行。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报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中国保监会办公楼三层302会议室(从大楼西门步行到三层)。
3.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阜成门站C口出站向南,或乘公交21、423、456、618等在阜成门南站下车(西二环月坛北桥东南侧)。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3.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会承担。
4.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66288288(电话) 010-66288083(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中国保监会人事教育部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