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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日照市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明形象岗协管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招聘文明形象岗协管员20名,工作地点为东港区各街道及乡镇。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强,热心综合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
2、男性退伍军人,年龄在18-30周岁(1987年1月5日以后出生),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东港区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5)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 5日至1月15日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科(兴海路67-3号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0633-7911010。
报名要求:携带两份填好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退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6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报考人员经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2、考试
考试分体能素质测评和面试。
(1)体能素质测评。
测评项目:1000米跑、引体向上。
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按2个项目各占50%的比例,合成应考人员体能素质测评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按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要求和计分标准进行。
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素质测评结束后,根据测评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测评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岗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用百分制计分。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测评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三、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和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公布。政审、体检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测评、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工资待遇聘用当年度月工资为2172元(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另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统一发放服装。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日照市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