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加大社区管理工作力度,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局,为全区人民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为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8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复退军人30名(只限男性);
2、2012年及以前毕业、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50名,其中: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东昌府区生源毕业生和东昌府区复退军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限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
三、工作职责
负责处置我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日常开展巡逻防控、维护治安、服务群众、协助民警开展社区警务等工作。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1月7日
2、报名地点:润荷苑商务酒店一楼(闸口北100米路西)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由本人下载填写打印《东昌府公安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加带父母户口簿)、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退伍军人加带退伍证,留学回国人员加带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100元。
4、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1日到报名处(润荷苑商务酒店)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其中包括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1月13日 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于2013年1月18日可在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人员的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聘请外地考官担任评委。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3年1月26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录取人数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体检范围的人选;对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体检人选。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政审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六、政审与体检
进入政审、体检的人员确定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参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政审、体检。档案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查阅审核。政审由区公安分局组织进行,要求考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本人及家庭社会成员政治历史清白,无违法违纪犯罪前科劣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本次招聘条件第四条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对因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类别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政审、体检合格,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人事代理审批手续,前三年由区财政每人每月按2000元基数划拨经费,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对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人员,落实人事代理人员享受的工资、社保等福利待遇。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
此次招聘对违纪考生的处理,按照《招聘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5-8413262
附件:(点击下载)
1、东昌府区公安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招聘考试违纪处理规定、考场规则
4、东昌府区公安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东昌府区委组织部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区分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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