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1年莒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0名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本科、专科学历要求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报考年龄,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报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适当放宽。
6、应聘人员须具有莒南县常住户口,是莒南县生源且来莒南报到的,或在莒南县人才中心代理的非师范类毕业生。符合我县2011年教师招聘条件但未参加教师招聘的师范类毕业生也可应聘。
7、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符合我县2011年教师招聘条件但未参加教师招聘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须经县教育体育局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应聘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或研究生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报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10月12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1年10月9日—10月13日。
1、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初审
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
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当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1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打印并填写《201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11年10月20日-22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1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携带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莒南县人社局毕业生就业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定向招聘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莒南县生源或在莒南县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01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
应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报到证(派遣证)。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符合我县2011年教师招聘条件但未参加教师招聘的师范类毕业生应同时提交县教育体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同时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10月23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专业岗位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于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岗位类别分别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聘用计划规定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报考综合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报考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和莒南政府网站(http://www.junan.gov.cn)同时公布。
五、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对因弃权、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下达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档案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莒南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399809-817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莒南2011事业考聘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1、园林及相关专业:园林、园林工程技术、园林技术、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园艺、园艺技术、观光农业、城市园林、园艺艺术
2、道路桥梁工程及相关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交通工程
3、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室内设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学
4、艺术设计及相关专业:艺术设计、空间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脑美术设计
5、食品安全及相关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检测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6、建筑设计及相关专业:建筑设计技术、景观建筑设计
7、农学及相关专业: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科学工程、农林经济、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水利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种植与管理、蚕学、草业科学、农业种植与管理、种子科学与工程、作物栽培
8、土肥、植保及相关专业:土壤学、植物营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植物保护、植物学、森林保护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9、果蔬及相关专业:蔬菜学、果树学
10、 茶叶专业:茶学
11、 畜牧兽医、动物检疫、兽药及相关专业: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测、动物医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宠物疾病预防、动物药学
12、 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城市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镇规划
13、 测绘及相关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地籍测绘、工程测量、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测绘科学与技术、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14、 水利相关专业:给排水工程技术、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给水与排水、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务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农业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15、声乐舞蹈相关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导演、戏剧学
16、图书管理相关专业:图书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
17、文物管理、考古相关专业:考古学、博物馆学
18、法律及相关专业:法律、法学、法律事务、法律文秘
19、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计算机、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艺术)、计算机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
20、文秘相关专业:文秘、汉语言文学、法律文秘、汉语、对外汉语
21、政史类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文化交流、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历史学、世界历史、考古学、博物馆学、民族学、文物保护技术
22、经济、金融、国际贸易相关专业:国际金融、金融学、金融与保险、金融与证券、金融保险、金融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经济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与经济、国际商务、国贸实务
23、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植物保护、森林保护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24、化学及相关专业:材料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艺、化学生物学、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应用化学
25、生物化验及相关专业:发育生物学、化学生物学、生物技术及应用、水生生物学、生物技术
26、统计及相关专业:统计、统计学
27、财会及相关专业:财会、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政学
28、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