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面试资格审查,有部分考生因弃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根据《2011年度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关于“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的规定,决定取消这部分人员的面试资格。现将取消面试资格人员和递补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情况公告如下。
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情况表
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情况表
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办公室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