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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备 注 |
办公室综合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227001) | 125.4 | 仲颖 | 227232160910 |
|
翟瑀 | 227232339222 | |||
宋杨昱宇 | 227236141612 | |||
规划计划处规划项目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227002) | 132.6 | 丁亿凡 | 227231201227 |
|
刘欣欣 | 227232056406 | |||
何晓洁 | 227232099810 | |||
财务处经济资产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227003) | 128.3 | 赵梦晗 | 227231070515 |
|
邱雨晴 | 227232335806 | |||
丁越 | 227232339817 | |||
建设与管理处建设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227004) | 122.0 | 韩运红 | 227232070309 |
|
王嫔 | 227232085507 | |||
赵英华 | 227232103219 | |||
周璐瑶 | 227232110114 | |||
陈至 | 227232252120 | |||
张路 | 227232302127 | |||
科技外事处科技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227005) | 127.0 | 李睿环 | 22721129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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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慧连 | 227232105312 | |||
周蕊 | 227242059620 | |||
防汛抗旱办公室技术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227006) | 125.4 | 黄玙盟 | 227211710226 |
|
陆天宇 | 227231221330 | |||
邱雪寒 | 227232103315 | |||
防汛抗旱办公室监督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227007) | 123.9 | 张杰 | 22723767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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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谦 | 227244060930 | |||
田晓东 | 227264180301 | |||
监察处(审计处)纪检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227008) | 126.1 | 王尚莲 | 22724109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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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艳明 | 227242210124 | 递补 | ||
代子阳 | 22724259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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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保护局综合处综合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228001) | 127.5 | 俞超锋 | 227231252724 | 递补 |
陈惠茹 | 22723234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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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文静 | 22723337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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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保护局保护协调处水生态保护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1228002) | 141.4 | 钱旭 | 22721136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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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婷 | 22723125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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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嘉恺 | 227232171719 | 递补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31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renlao@tba.gov.cn。
2.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太湖流域管理局××(职位名称)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于2016年1月31日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详见附件1),发送传真给我局人事处。
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考生请于2016年2月24日13:00-15:00到我局人事处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交如下证明材料,供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时间为8:30,8:3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下午13:3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时间为13:00,13:0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考生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地点: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防调楼,具体地点待考生报到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时间: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26日上午6:20在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门口集合统一前往,费用由我局统一支付。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低于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考察人数与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1:1。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请参加面试人员合理安排行程,带齐相关证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按时参加面试。
(二)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但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的,我局将按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480号(人事处:704室)
乘车路线:地铁为3号线大柏树站下,延广纪路(顺地铁方向)向北走约500米至纪念路右拐约150米;驾车逸仙路高架场中路口下,掉头,靠右前行约300米至纪念路右拐约200米。
联系方式: 021-25101104(电话)
021-2510111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人事处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