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财经大学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共有4个校区,现有21个学院,5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3000余人。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涵盖7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1个专业学位授予权。2009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法、理、工、艺术和教育等八个学科门类相结合的学科结构,现有16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9个校级重点学科。其中,财政学、金融学、企业管理、会计学、国际贸易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现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财经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3名(中级32人,初级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财经大学网站(http://www.sdufe.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sdufers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7月1日
报名材料包括:1、《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高校教师初级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高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课堂授课水平。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省级医院进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91116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财经大学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