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沂水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沂水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13年度沂水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缴纳面试考务费。
未按规定时间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或资格审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共一天半,时间:6月20日(9:00-12:00,14:00-17:00),21日(9:00-12:00)。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补充材料递交截止时间:6月21日17:00。
递补时间:6月22日-24日(9:00-12:00,14:00-17:00)。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缴费时间:6月20日-21日(9:00-12:00,14:00-17:00)。
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缴费时间:6月22日-24日(9:00-12:00,14:00-17:00)。
(二)地点
沂水县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大厅(沂蒙山东路15号)。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3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1寸近期与报名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2013年度沂水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6月18日-24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或毕业学校出具的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证明)。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将取得何种教师资格证种类及任教学科的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证(须在2013年5月6日之前取得)、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已交到县教体局人事科未取走的免交)。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可不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2、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4、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四)其他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存档。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浏览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咨询电话:0539-2276339。
附件: 《2013年度沂水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