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莱发〔2013〕7号)要求,2013年鹏泉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
2、遵纪守法,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计划生育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莱芜高新区常住户口(时间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或2013年6月底)。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形体端正。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7月10日在莱芜日报、莱芜高新区网站(www.lwtdz.com)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形式: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莱芜市吴伯箫学校(大桥南路056号)。
4、提交资料:报考时需携带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鹏泉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一式3份。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报名时应需缴纳考务费40元。
(三)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被取消资格。
符合条件人员请登陆莱芜高新区网站查询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五)面试
1、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莱芜高新区网站和鹏泉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分别公布,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可登陆莱芜高新区网站查询,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通知书。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言谈举止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计算面试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莱芜高新区网站和鹏泉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分别公布。如体检后出现缺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递补,并进行体检。
(七)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沟通交流能力、实际工作水平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入拟聘用范围人员。
(八)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莱芜高新区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聘用人员与鹏泉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管理和待遇。聘用人员由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城市社区从事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含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按《莱芜市城市社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为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由鹏泉街道纪委全程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8868738。本简章由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68909。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鹏泉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