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江苏省气象系统2016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硕士研究生岗位(注:硕士研究生岗位指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单位、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等详见附件(《江苏省气象局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硕士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见附件),其中海外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由省气象局统一组织。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
1、经资格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公布。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3、面试设合格线。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线划定为面试成绩合格线。
4、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省气象局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其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可以采用实地方式,也可以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采取委托考察的,考察材料应加盖应聘学生所在院系公章。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1月9日09:00-11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1月9日09:00-11月16日12: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11月9日09:00-11月1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气象局招聘政策咨询:025-83287041,83287042,联系人:常念东,刘敏。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气象局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287050,联系人:单士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