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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人员: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办公室公布的《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体检人选名单》中报考菏泽市职位的考生。
(二)报到时间:5月21日(星期四)早6:30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面试准考证号)和体检费用300元,体检费届时直接交体检医院。截至早6:30,无故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到地点:菏泽市委南大门口西侧(菏泽市中华路1111号。从菏泽火车站乘2路、7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从菏泽汽车总站乘2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从菏泽汽车西站下车步行至体育场乘7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1、接到本通知的考生,务必于5月19日上午12:00前,编辑手机短信“本人姓名+已接到通知,确认参加体检”发送至13869701100。放弃体检的考生请于5月19日18:00前以传真的形式,向菏泽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声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面试准考证号、放弃的具体理由及原因,本人签字并摁手印),传真:0530-5318523。
2、参加体检人员在报到地点签到后,领取装手机用的信封,关闭手机,并装入信封,写好姓名(未带手机者只在信封上写姓名+未带手机),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领取并填写体检表(只填写第一页,不填写姓名)。
3、参加体检人员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不得作为本次体检结论。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禁饮水。
5、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工作人员或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服从管理,集体乘车,集中体检,不允许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跟从陪同。
7、参加体检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公正性。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参加体检的考生。
(二)时间:5月26日-6月7日。考察组与考察对象提前联系,商定具体时间。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需将《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审批表》填好盖章后,届时交给考察组人员带回。
2、考察时间范围内,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与报名登记表上联系方式一致,若变更请及时告知,电话:0530-5310470)且在就读院校等候,以便随时联系进行考察。如因联系不上本人导致无法进行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应掌握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院系党总支负责人、辅导员(导师)等同志的联系方式,以便于考察组与所在学校取得联系。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