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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青岛市从基层公务员中考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来源: 时间:2011-08-26 00:00 编辑:联创世华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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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推荐:2011年青岛市从基层公务员中考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辅导简章(青岛)

  1、这次基层考选招考的计划如何安排?
  答:我市部分市直机关2011 年度面向我市区(市)级及以下机关(含我市所属垂直管理单位的基层局、所等)基层公务员中计划公开考选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110人。
  2、这次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及条件是什么?
  答:(一)经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或省、市委组织部选调,在我市区(市)、镇(街道)机关工作,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基层公务员。我市所属垂直管理单位设在区(市)、镇(街道)的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二)思想政治素质高,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品行端正,勤奋敬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仅限选调生身份人员报考”职位的年龄须在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选调生或在公务员岗位上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基层工作经历可放宽至两年。
  基层工作经历,指公务员录用后,在我市区(市)以下机关公务员岗位实际在岗工作时间满三(两)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基层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六)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七)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的范围如何界定?过渡、政策性安置、调任等渠道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是否可报考?
  答:“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的人员指的是面向全社会统一招考的人员,过渡、政策性安置、调任等定向渠道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在报考范围。如: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单位整体划转、过渡、政策性安置等取得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定向分配性质的考试录用人员等等。
  4、当年参加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为公务员,目前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能否报考?
  答:此次基层考选范围为我市区(市)级及以下机关工作的基层公务员,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5、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选调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考选?是否可报考除“仅限选调生身份人员报考”以外的其他职位?
  答:可以。简章规定,选调生的基层工作经历可放宽至两年;经省、市委组织部选调的选调生,基层工作经历满两年,同时满足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除“仅限选调生身份人员报考”以外的其他职位。
  6、简章要求的三(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否可以累积计算?在区(市)直部门的工作经历是否可算作基层工作经历?
  答:可以。基层工作经历,指公务员录用后,在我市区(市)以下机关公务员岗位实际在岗工作时间满三(两)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基层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7、填报报考职位时要注意哪些回避问题?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考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8、网上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或者委托、授意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从基层公务员中考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处理。
  9、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考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考试时携带的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发的,由原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在证明上写明原身份证号码。
  10、报考者可否同时报考多个职位?
  答:网上报名期间,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11、报名资格初审后,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答:用人部门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1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3、对学历及其他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学历及其他证书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否则,不能安排参加面试。
  14、取得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参加本次基层考选时,应以哪个学历的专业进行报考?
  答:本次基层考选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相应的职位。
  15、如果所学的专业和学位证书不符,按照哪个专业报名?
  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16、对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取人数3 倍的招考职位如何处理?
  答: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取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11年9月5日一次性调整报考其他职位。
  17、今年基层考选的“加分”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2008、2009、201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每年加1 分的标准计入最终总成绩。
  18、今年考试费用是多少?
  答:考试费用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笔试每人每科40 元、面试每人70 元标准收取。
  19、如何办理网上缴费?
  答: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需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目前可以缴费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等多家银行。
  缴费成功后,须及时下载打印《2011年青岛市从基层公务员中考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9月15-18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0、报名结束后,因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录取计划的职位,其报考人员能否改报?
  答:可以,报考职位空缺的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9月5日一次性调整报考其他职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21、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用人部门直接联系,联系方式详见职位一览表。
  22、本次基层考选笔试主要有哪些科目?成绩如何计算?
  答:按招考职位工作性质将笔试类别分为4类,分别是:综合类、财经类、建筑工程类和法律类。
  试题内容突出职位特点,综合类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知识素养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他专业类别主要考察从事职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和能力,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
  23、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经所在单位、区(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2011年青岛市从基层公务员中考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录用有关材料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4、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查 ?
  答: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工作按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鲁人发〔2005〕5号)、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5、被录取人员,如何办理报到和户籍迁移手续?
  答:被录取人员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取消录取,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答: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7、违纪违规报考人员如何处理?
  答: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或者委托、授意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从基层公务员中考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基层考选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用人部门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
  28、今年招考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 8月18日以后 登陆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查看招考简章;
  8月28日-9月1日 青岛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8月29日-9月4日 网上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人员网上缴费,并下载打印《2011年青岛市从基层公务员中考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9月5日 报考计划取消的职位,报考人员可调整改报其他职位;
  9月15日-18日 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9月18日 笔试;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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