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社区建设,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社区A岗: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20人。
2.社区B岗: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1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
(三)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即1983年9月23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能够适应户外巡查执勤;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社区B岗中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以来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论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均可报名;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国有企业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等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12.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和考试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用。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9月22日(含)之前取得。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9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9月23日12:00—9月26日11:00;
缴费时间:2024年9月23日12:00—9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莱州市政府网(http://www.laizhou.gov.cn)。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时间于9月25日16:00截止,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9月26日11:0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9月26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4年9月23日12:00—9月26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享受减免考务费用,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并在2024年9月26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lzs_shgzbyk@yt.shandong.cn)提交申请办理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邮件主题须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核准通过的经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4.报名结束后,若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社区B岗核减的计划调整到社区A岗,社区A岗核减的计划调整到社区B岗。岗位调整计划将在莱州市政府网(http://www.laizhou.gov.cn)公告。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在笔试前3天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在莱州市政府网(http://www.laizhou.gov.cn)另行公告。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科目为一科。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本人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莱州市政府网(http://www.laizhou.gov.cn)查询。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1式样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莱州市政府网(http://www.laizhou.gov.cn)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的,按笔试成绩确定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优先录用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人员(按证书等级由高到低优先录用);以上仍无法确定的,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州市政府网(http://www.laizhou.gov.cn)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结束后,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前由纪委监委、政法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对应聘资格进行联合审查。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拟录用范围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在莱州市政府网(http://www.laizhou.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主管机关组织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取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组织开展适岗能力测试和民主测评,凡能力测试或民主测评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能力测试、民主测评合格的,享受全日制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起始标准,为街道事业编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执行相关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的0.8倍,并按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录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平时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作为合同签订和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考试须知等,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莱州市委社会工作部、莱州市委组织部、莱州市委政法委、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莱州金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2220035。
监督电话:0535—2220056。
信息查询网站:莱州市政府网(http://www.laizhou.gov.cn)
中共莱州市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莱州市委政法委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州金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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