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台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8月16日资格复审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现将2024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中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面试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
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烟台人才市场一楼(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
时间安排
面试人选报考单位
8月16日上午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莱阳市公安局、龙口市公安局、招远市公安局、莱州市公安局
8月16日下午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烟台市公安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烟台市公安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分局、海阳市公安局、栖霞市公安局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需要补充材料的,须在2日内提交所缺材料。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注意事项详见《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四、面试人选递补
1.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向招录机关递交放弃声明(附件2)。
2.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20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其他
2024年度烟台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周左右在烟台市组织,体能测评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在烟台市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合理安排个人行程计划。
附件:
烟台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4日
https://gaj.yantai.gov.cn/art/2024/8/14/art_23598_2901444.html